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寻乌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寻乌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寻乌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寻乌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是县卫生计生委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交付的面向社会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具体的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开展对从业人员卫生法制、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培训;承担卫生许可证颁发前的受理、审查、组织实施卫生监督工作;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中毒污染、放射事故、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评价和报告工作;承办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10个,其中: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数12人,包括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人员6人,临时人员6人;退休人员8人(其中2人返聘)。
第二部分 寻乌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4.85万元,同比去年基本持平。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8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64.85万元,同比去年基本持平。其中:
按支出项目划分:基本支出164.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8.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7万元。
按支出经济类型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8.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164.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88%;卫生健康支出151.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2.14%;住房保障支出6.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0.5 万元,与上年持平。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3.9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3.9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 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 7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数为 0 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 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 2.5 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 0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 0 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 4.5 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 0 %。
第三部分 寻乌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涉及的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解释(财政部门发放给各部门的《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有详细解释)。